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楊友林
一張45萬元的天價罰單終被撤銷。然而,公眾心中的問號并未消失:一條再普通不過的菜品展示視頻,何以招致如此重罰?權力的邊界究竟在哪里?臨沂市聯合調查組出手糾偏,撤銷了對飯店“發蛤蟆湯視頻擬罰45萬”的決定,并對五名責任人作出停職處理。這值得肯定。但喧囂過后,更深層的法治命題亟待破解:個案糾正是起點,重塑權力運行的法治邊界,才是根本。
審視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執法行為,在法治天平下暴露雙重硬傷:其一,證據根基如沙上筑塔。僅憑一則菜品視頻,便草率定性為《廣告法》規制的“商業廣告活動”,既未深究其推介意圖,也未評估實際誤導效果,完全背離了《行政處罰法》第五條“以事實為根據”的核心原則。其二,程序正義遭公然架空。當事人依法申請聽證,執法者卻漠視《行政處罰法》關于“較大數額罰款必須保障聽證權利”的強制性規定,悍然拒絕,后又怠于依法送達書面決定。程序不僅是法治的外衣,更是約束權力、守護公正的制度筋骨。其崩壞足以瓦解公眾對法律的信任。
此類執法失范并非孤例。病灶在于,某些基層執法已悄然偏離法治坐標:視法律為隨意揮舞的棍棒,將市場主體當作予取予求的“資源”。當執法目標異化為“罰款經濟”,當自由裁量權淪為尋租工具,法律便可能從公民的護盾,扭曲為傷人的利矛。國務院督查報告曾揭示,個別地方市監部門對小商戶動輒重罰,其邏輯與此案如出一轍——權力一旦脫韁,微末職權亦能制造巨大不公。
撤銷罰單與追責,僅是糾錯的開始。重塑法治尊嚴,必須依靠制度性約束的不斷加碼:一方面,需鍛造剛性監督閉環。上級機關、監察力量應主動下沉,對執法全鏈條實施動態監督,緊盯投訴集中、裁量空間大的領域。人大監督、司法審查要敢于對違法執法“亮紅牌”,讓每一起濫權案件都成為制度完善的契機。另一方面,執法思維亟需根本性轉變。恪守“法無授權不可為”鐵律,深植“比例原則”手段與目的相稱,將對權益侵害壓至最低。深圳的“說理式執法”、上海的“市場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”,皆以實踐證明:剛柔并濟的執法,更能抵達法治文明的高地。
當臨沂的飯店老板掙脫天價罰單的夢魘,無數市場主體仍在焦慮中觀望。此案如一聲警鐘:法治絕非抽象口號,它必須清晰刻畫出權力的邊界,讓最微小的店鋪也能觸摸“免于恐懼的自由”。執法者,當成為法治火種的守護者,而非寒冰的制造者。唯有一次次裁量經得起法律審視,一條條權力邊界清晰可觸,一個個市場主體感受到公平正義,市場活力方能如春水奔涌,真正夯實“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”這一時代信仰!
我是九嶷山下的楊哥,法治思維,思慮法治!
責編:左爽
一審:左爽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